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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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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  发布时间:2023-03-22 14:3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22日-20233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康尼机电轨道交通门系统智能工厂(三期)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19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将现有的C栋厂房拆除,在原址建设一座双层生产车间,投建两条高端机器人全自动智能化生产线,其余配套产能同步提升,项目建成后全厂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轨道交通门5.4万套(其中喷涂能力为4万套/年)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管至南京高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噪声:本项目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3)废气:项目营运产生的废气包括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胶粘废气、擦拭废气和危险废物库废气。焊接烟尘经车间换风收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FQ-1排放;打磨粉尘采用半密闭负压收集和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 m高排气筒FQ-2排放;喷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先经纸盒过滤除漆雾,再与密闭负压收集的调漆、烘干废气一并经“沸石转轮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 m高排气筒FQ-3排放;胶粘废气、擦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危废库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FQ-4排放。涂装废气(漆雾、VOCs、苯系物)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中的表1标准,其他废气(烟粉尘、VOCs)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中的表1标准,厂界废气(颗粒物、VOCs、二甲苯、苯系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中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439—2022)中表3的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零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中路9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投资2000万元利用厂区现有综合制剂大楼南侧空地新建1栋生产配套自动化立体仓库(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3200m2)用于存放产品;在厂区北侧新建435m3地埋乙醇储罐,储罐区占地面积240m2、消防泵房50m2、消防水池660m2,并在原制剂大楼一层预留区改建危废仓库(丙类)80m2

(1)废气:本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以NMHC计)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附录C排放速率要求。厂区内无组织的有机废气(以NMHC计)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现有西药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管网系统污水接纳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京高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兴武沟,最终汇入长江。接管污水执行《南京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系统污水接纳标准》。

(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水理中产生的污泥。本项目产生和贮存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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