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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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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525/2021-0260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机构设置 / 公告
发布机构:    开云网页版在线登录 生成日期:    2021-01-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开发区内设部门简介
文  号:     关 键 词:    负责;工作;管理;协调;管理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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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内设部门简介

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部运转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工作。负组织和起草工委、管委会重要文稿、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及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会议活动,以及信息宣传栏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和工委、管委会重要决策部署,以及领导重要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开发区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办公类固定资产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总值班,以及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及建议提案分办督办工作。负责依法治区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开发区信访维稳工作,交办督办因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及企业劳资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等涉稳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受理开发区领导信箱来件办理工作。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0969

组织人事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应政策制度、工作机制及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研究和指导直管开发区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研究拟定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统一管理直管开发区机构编制工作,配置职能机构、事业单位、平台职能职责;提出优化行政管理体制、行政资源配置建议;监督检查职能机构、事业单位、平台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领导班子考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关于开发区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军转安置工作,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做好市管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平台)、下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人力资源改革管理和薪酬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国资办、投资管理部做好直属企业董监事会成员推荐、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考核、配备及管理。负责开发区促进就业工作,做好就业资金管理,组织招聘、推荐、引进等人才交流活动,做好开发区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大学生创业等工作;做好开发区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培养、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继续教育、职业技能评价、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和管理;负责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服务管理,指导并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劳动人事争议立案、调解、仲裁,推进企业调解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受理和查处劳动者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引发群体事件处置,牵头协调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薪酬调查,集体合同审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培育工作;劳务派遣、特殊工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许可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牵头直管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作风建设评议和考核。负责内部行政运行和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纪检、宣传、保密等工作职责。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1685

宣传与统战部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开发区工委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制定开发区宣传思想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按照工委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落实。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推动理论武装。统筹指导协调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抓好新闻宣传管理,协调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督促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协调组织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舆情应急处置。统筹指导开发区政务新媒体相关业务。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栖霞区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文明创建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牵头管理开发区政府网站,负责开发区动态、通知公告、网上调查栏目发布管理。组织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等各类年鉴、长编、志书的开发区部分的编撰工作。对接联系各民主党派相关基层组织、开发区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意见,支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协调联系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广泛凝聚共识,筑牢共同思想基础。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联系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吸引海外高层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联系电话:85809249

群团工作部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群团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开发区工委以及上级工会、团委、妇联工作要求,制定开发区群团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依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开发区基层群团组织,组织和指导基层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代表群团组织参与开发区社会事务的管理,承担开发区涉及职工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涉及群团工作的政策方案制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开发区群团组织阵地建设工作,做好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推荐、培训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开发区群众性技术创新、劳动竞赛、劳动保护、技术协作等工作,广泛动员职工投身经济发展建设。负责开发区劳动模范、先进群团组织和个人的推荐、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群团组织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组织和指导基层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监督检查开发区群团组织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开发区劳动争议案件调处仲裁;发挥在开发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的作用。负责开发区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动员组织开发区干部职工参与义务献血工作。负责开发区慈善协会日常管理。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0746

经济发展局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年度经济社会建设目标,并组织推进实施。负责制定开发区整体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体系,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发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计划、商贸服务业发展计划等专项规划。负责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分析,调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分析和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问题,起草各类开发区经济运行综合性分析调研报告。牵头负责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各类经济目标管理、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制定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开发区对标找差创新实干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开发区综合改革落实和推进。牵头负责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指标体系系统研究,提供政策导向建议,对标园区调研对比分析,日常基础统计,材料集中报送,考核跟踪推进,部门综合协调等。牵头负责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开发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相关政策,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责任体系,加强考核推进。负责开发区绿色发展,做好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评价,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负责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牵头推动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各项工作,负责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商贸流通业发展工作。负责开发区统计工作,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和分析,组织开展全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普查及专项调查。负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做好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保理、融资租赁等非银行金融市场监管,辅导、扶持、协调开发区企业境内外上市。负责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开展信用管理贯标及示范企业创建,开展企业信用审查报告查询及信用修复工作,配合市里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城市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开发区对台事务和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对台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对台工作计划;负责台资企业服务和运行分析。负责统筹推进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开发区营商环境评价。负责区域发展、合作共建工作,负责开展国家级开发区与边境合作区、西部国家级开发区合作共建,负责协调省内南北共建,推进宁淮共建;牵头推进宁涟特别合作区建设。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0605

投资促进局

负责新型显示、下一代光电子与能源、生命科学、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现代服务、人工智能等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总部经济等其他产业的信息搜集、洽谈推进和签约落户工作。负责参与研究拟订开发区产业招商计划,制定产业招商指导目录。负责筛选优质项目,组织入区项目的洽谈推进,拟定产业扶持、要素优惠、产出奖励等相关政策。负责了解把握国内外经济动态及相关企业投资动态经济情报,对产业进行分析研究。负责参与筹划组织开发区产业招商宣传和推介活动。负责参与组织、安排外事接待、团组接待、礼宾活动和招商出访活动等。牵头负责对口援建高淳、商洛、涟水等对外共建园区的招商工作。负责市下达的年度签约项目个数、签约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实际使用内资、项目信息数量、功能性机构等投资促进各项指标任务的分解、完成、统筹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境外投资、外资企业联合年报等专项工作。负责开发区全域招商引资项目及投资协议的统计、管理。完成园区下达的人才引进相关的信息搜集、对接洽谈、系统申报、入选落户等工作指标任务。负责统一对驻外招商联络办的统筹管理。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1026

企业服务局

负责重点项目自签约至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协调与推进,做好新开工、新竣工项目的进度跟踪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重点项目集中开竣工仪式及重点企业相关项目开竣工仪式。负责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的水电气内外线保障等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接省市文广部门协调办理工业土地挂牌或转让及经营性用地上市前的文物勘探手续。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上相关企业的搬迁工作。负责推进低效用地的收回、整合、转型等工作。负责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兑现相关优惠政策。负责企业反映的综合问题协调和处置。负责产业发展服务,建立商会等团体,帮助企业资源整合并与市场对接、提供产业链服务等。负责自建员工宿舍统筹分配、现场复核及调整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区教育局协调处理开发区教育衔接管理工作,协调重点企业外地户籍中高层子女就近入学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区卫健委,协调处理开发区医药卫生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处理开发区突发卫生应急事件;负责对接区民政局,协调处理开发区社区民政事务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区文旅局,协调处理开发区文化、体育相关工作;负责与区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负责与街道在拆迁、项目推进等方面的协调对接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办理开发区对口薄弱村、社区帮促工作。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0913

科技人才局

牵头制定开发区科技与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创新创业政策、科技发展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区域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培育、资质认定、管理及监测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专项计划的遴选、申报、审核及管理,科技奖励、技术市场相关审核推荐、认定工作。负责指导开发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建设,组织开展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企业重点实验室等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开发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平台、创新载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及协调,指导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及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开发区产学研工作,对接协调高校与科研院所,推进科技成果项目、新型研发机构落地,推动校地融合发展;推进与开发区企业开展科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科技招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开发区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平台建设、运营及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开展开发区知识产权统计、维护、运营及监测,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计划的遴选、申报、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商标注册、申请和使用行为,组织实施商标培育工作、商标信息传播利用相关工作;负责协同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开发区科技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评议和审查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宣传以及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开发区科技金融风险补偿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指导开发区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和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科技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引导和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推动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培养,组织开展国家博士后工作站、市专家工作室等企业人才团队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培育、进阶、管理和服务,建立开发区人才企业数据库,优化科技人才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人才服务环境工作。培育和组织宣传模范典型人才,协调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负责统筹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管理,留学回国人才培育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科协建设,各类科技社团、科技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开发区科普,组织开展科技政策宣贯,实施科普竞赛活动,组织实施科技工作者奖励评优工作。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775072

审计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开发区审计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使用开发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和控股、间接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开发区所属各平台、控股及间接控股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对开发区内拆迁项目进行跟踪及结算审计。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所属各平台全面、专项内部审计。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协调处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出的异议等有关事项。负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经济案件。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管委会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0810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空间布局;负责组织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参与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空间品质提升相关规划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开发区地下空间规划管理;负责开发区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以及城市景观风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重要近代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研究和管理;负责重要景观地区、城市公共空间、城市雕塑的规划管理。负责涉及开发区空间规划的交通市政专项规划研究和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综合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燃气、供热等市政专项规划和管线综合规划;负责开发区交通市政建设项目的规划研究和管理。负责组织和参与各类涉及开发区的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委托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备案,“两书两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条件核实的审查,批后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方案变更。负责开发区地下空间信息化建设;负责地下管线数据与资料的搜集、整理,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数据汇缴,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库和维护管理,为部门及企业提供地下管线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其他测绘管理,供图及保密工作等。配合市、区规划资源部门落实开发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区域评估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配合市、区规划资源部门落实开发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市、区规划资源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评价等各类评价、考核、检查专项工作。负责编制开发区年度征地计划及土地指标分配方案;负责各类土地指标的申报、竞购;负责征地报批手续的申报和推进;协助市规划资源局栖霞分局开展征地批后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和申报开发区土地储备及出让年度计划;负责储备土地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地价测算、编制出让方案;负责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市政、水务、地灾、地铁、土地预审、勘测定界等手续办理;负责协调储备土地整理、权属协调和交地工作。负责编制年度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出让和划拨供地计划;负责项目供地手续的申报和推进;负责土地出让保证金收缴和按协议退还,负责开发区企业土地批后监管和服务工作;负责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协助市规划资源局栖霞分局推进违法用地整改。配合市、区规划资源部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配合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5063

建设与交通局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与房产、综合交通运输、园林绿化、人民防空、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协调实施开发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编制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专项计划,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程概算、决算审批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标准的审核。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及限额以下的小型库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工作。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交通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负责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统筹、规范开发区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房屋管理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开发区和托管街道辖区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后的安置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日常检查、监管及行政处罚。负责开发区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交通工程推进实施,配合做好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交通工程建设推进。配合做好房地产和商业地块挂牌上市及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配合省、市交通部门做好公路路政、水路运政、道路运政、维修和驾培等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2230

城市管理局

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城市管理专项规划编制。负责开发区(含居民住宅区,未征迁、流转区)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场所、路灯、标识标线监督管理维护,基础设施的建设等。负责查控和拆除违法建筑。负责核准城市垃圾处置,设置渣土弃置场地,核准审批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及处置费用征收。负责涉及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类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核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户外广告设置、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河道占用挖掘、道路占用挖掘等,依法查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负责综合保税区由开发区开发建设范围内的市政、绿化、环卫管养工作。负责开发区雨污管网的日常管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城市执法的保障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设施管理,协调交通运输执法。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7723109

应急管理局

负责园区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指导开发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园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制订开发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规范性文件。牵头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园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园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园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综合指导协调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消防、森林火灾扑救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管理中央、省、市下拨和开发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提出开发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开发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党政办公室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开发区直属平台、直属企业和驻区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及行政区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制定应急物资、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管委会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实施统一的救灾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开发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0911

行政审批局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服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政务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负责开发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负责开发区高频政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制订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进驻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并负责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负责开发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链赋权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用承诺制改革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承担开发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督办开发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牵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宁满意”工程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要求。负责已承接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权证办理等方面行政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开发区“12345”政务热线的管理、协调、督办和绩效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与省、市、区业务关联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工作。按照管委会部署要求,做好相关部门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协调推进等职责的整合工作,促进线上线下高度整合,提升审批服务水平,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5801750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违法案件,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处理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工作。负责广告、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配合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检验检测工作规划,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本辖区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促进认证行业发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85802176

综保区(龙潭)管理局

负责编制综保区发展规划,制定综保区的产业导向、财政扶持等政策,并组织推进落实。负责组织实施综保区开发建设,配合相关单位实施土地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综保区内企业相关业务备案,提供指导与服务。配合海关等监管部门在综保区内推行通关便利措施、创新监管模式。负责综保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开发区加工贸易及进出口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国家物流枢纽、龙潭海港枢纽经济区、长江航运指挥部、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国家出口光电示范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综保区联发公司、龙潭物流基地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联系电话:86373754

新港高新园管理办公室

负责园区在开发区和南京高新区双体系内的高质量发展工作。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发区在全国争先进位的创新指标以及南京高新区数据统计、考核评估和争先进位,开展园区经济运行统计、分析、监测、调控、调度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园区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适时出台相应的科技、产业、人才、金融等扶持政策。负责园区科技招商工作,围绕“双招双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特色产业集聚;推动园区国际合作进程,承担“生根出访”任务,促进国际化创新要素落户园区。负责园区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的系统性建设工作;负责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共性技术支撑平台等创新创业平台建管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四上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总部企业等各类优强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和资产运营工作,征收各类租金税费,完善园区公共配套,维护载体资产保值增值,提升综合利用效能,做好园区安全和环保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园区年度财务投资计划;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履行国资管理职能;负责组建和管理各类政府引导投资基金,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负责园区党建廉政、精神文明、纪检监察、统战及群团工作。

联系电话:85775056

城市建设指挥部

负责研究拟定开发区自建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制定指挥部党建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负责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涉水工程、生态环境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开发区土地开发收储、保障性住房及城市配套设施建设、研发载体及厂区建设。负责园区管辖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电气保障等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市区相关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区部分重大现场仪式活动等配合协调工作。配合做好投融资工作。配合做好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指挥部下属企业管理。对接龙潭、栖霞、西岗3个街道,协调处理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8587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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